藥物過敏 有時會引發身體反應,但常常被我們忽視。一名39歲的男子服用降尿酸藥物,兩週後全身開始出現皮疹,起初以為只是藥物的副作用。沒想到在繼續服用一週後,他全身出現水泡,皮膚及口腔也開始潰爛,這才引起警覺就醫。經檢查後發現他是嚴重的藥物過敏,最終因肝腎衰竭而不幸去世。醫師提醒,4種常見藥物可能引發藥物過敏,並且有6個藥物過敏的徵兆需要特別留意!
輕微症狀別忽視!藥物過敏嚴重致肝腎衰竭
我們偶爾打噴嚏、皮膚出現小疹子,通常會認為這只是暫時的小感冒或症狀,過一段時間就會自行好轉,並無大礙。然而,這很可能是已經出現藥物過敏的徵兆,而我們卻未能察覺。如果繼續服用相關藥物,症狀可能會加重。
長庚醫院北院區藥物過敏中心主任鐘文宏指出一個案例:一名男子因腎功能不佳,痛風發作後服用了醫師開立的降尿酸藥物Allopurinol。由於醫師在開藥時未提醒患者若出現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,而患者也未能警覺,導致就醫時情況已相當嚴重。停藥後,體內仍有殘餘的藥物,無法停止過敏反應,最終因肝腎衰竭而不幸去世。
藥物過敏分緩急2腫,口服、藥膏、打針都有可能
對此,鐘文宏醫師指出,服用藥物時若當下沒有立即出現過敏反應,並不代表沒有藥物過敏。藥物過敏可分為立即型和延遲型兩大類別。有些人在服藥後5分鐘內,內眼皮或嘴唇便會開始腫脹;而上述案例則屬於延遲型,通常在服藥後2週至1個月才會出現藥物過敏的反應。
為什麼會藥物過敏?
不要以為只有口服藥物會引發藥物過敏的情況。鐘文宏醫師指出,外用藥膏也可能造成接觸性過敏反應。藥物過敏是指在服用、塗抹或注射藥物後,身體的免疫系統誤將藥物視為外來敵人,因而像對抗細菌或病毒一樣發動攻擊,導致身體出現過敏症狀。藥物過敏與個人體質有關,理論上,任何藥物都有可能引發過敏反應。
如何分辨藥物過敏還是副作用?
因此,服藥後出現的反應症狀是「藥物副作用」還是「藥物過敏」往往難以辨別。鐘文宏醫師指出,藥物副作用通常在劑量較高時才會出現,而藥物過敏則可能在極少量的劑量下就會引發過敏反應。
以前沒有未來也不會有?
「以前沒發生並不代表未來就一定不會藥物過敏。」鐘文宏醫師表示,有些人過去曾服用同類型或同款的藥物而沒有出現不適,但在之後再次服用時卻出現過敏症狀。這是因為身體在初次接觸藥物時尚未辨識出該藥物的過敏成分,經過幾次服用後才開始識別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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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庚醫院也發現,降尿酸藥物Allopurinol可能引發嚴重的過敏反應,每年造成約20人死亡。鐘文宏醫師指出,這類藥物主要用於治療痛風、癌症或因化療而產生的高尿酸血症,屬於第一線用藥。然而,這些藥物同樣是引發嚴重致命過敏反應的常見藥物,並且在國內藥害救濟中排名第一。
食藥署針對1999年至2024年11月用害救濟給付案例,常見可能引發藥物過敏的藥品可分為4類:
4類藥可能引藥物過敏
- 抗癲癇藥物:卡馬西平(Carbamazepine)、苯妥英(Phenytoin)、拉莫三嗪(Lamotrigine)
- 抗痛風藥:別嘌呤醇(Allopurinol)
- 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(NSAIDs):雙氟氯噻噻(Diclofenac)、布洛芬(Ibuprofen)、美芬酸(Mefenamic acid)
- 抗生素:利福平(Rifampin)、異煙肼(Isoniazid)、吡嗪酰胺(Pyrazinamide)、聯合磺胺(Co-trimoxazole)、磺唑噻唑(Sulfasalazine)
藥物過敏與基因有關,6徵兆藥注意!
鐘文宏醫師指出,藥物過敏通常與個人體質有關。輕微的過敏反應可能會出現皮膚紅疹、眼睛癢等症狀,然而這些看似輕微的症狀有可能嚴重惡化,甚至導致腎功能衰竭。最嚴重的情況下,患者可能會出現黏膜潰瘍和皮膚潰爛,皮膚的情況甚至會像是遭受燒燙傷一樣,這種情況被稱為「史蒂芬強生症候群」,也包括毒性表皮溶解症等嚴重反應。
食藥署也提醒,任何人都有可能出現藥物過敏的症狀。因此,如果在服藥後身體出現「疹、破、痛、紅、腫、燒」等症狀,尤其是口腔、眼睛、喉嚨等黏膜出現異常,這可能是過敏反應的前兆。此外,若出現不明原因的明顯疲倦、噁心或茶色尿,也可能是藥物過敏的徵兆,應立即回診並告知醫師用藥史。
藥物過敏6徵兆
- 疹:皮膚出現紅疹
- 破:口腔出現潰破
- 痛:喉嚨感到疼痛
- 紅:眼睛變紅腫
- 腫:嘴唇腫脹
- 燒:身體出現發燒
鐘文宏醫師指出,根據統計,對降尿酸藥物Allopurinol過敏與基因有關。統計顯示,亞洲人中約有10%至20%攜帶此類基因,服用該降尿酸藥物後過敏的風險是其他人的100倍。
健保給付2種藥物過敏基因篩檢
食藥署表示,目前台灣針對服用抗癲癇藥物Carbamazepine及抗痛風藥物Allopurinol的患者,健保分別提供終身一次的HLA-B*1502及HLA-B*5801基因篩檢給付。民眾可諮詢醫師,以評估是否需要進行此基因檢測,這樣可以降低藥物過敏的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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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病拿這張卡、吃藥看這張表保命且安全
最後,食藥署提醒大家,若正在服用藥物,應保留處方紀錄或將處方籤妥善保存。當出現不適症狀時,應儘速就醫,並向醫療人員提供處方紀錄等相關資訊以供參考。如果曾有藥物過敏史,建議請醫療人員協助將其記錄在「過敏紀錄卡」上,並在就醫時主動出示,以避免未來再次使用過敏藥物。
若有用藥問題,請諮詢附近的醫療機構或社區藥局的醫師及藥師。藥物過敏紀錄及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可至藥物救濟基金會下載。
☉藥物過敏紀錄卡(點此下載)
☉藥物過敏早期症狀檢視表(點此下載)
若正當使用合法藥品造成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,導致住院、殘障或死亡等情況,您可以撥打藥害救濟諮詢專線,向藥害救濟基金會諮詢並申請相關救濟事宜。
藥害救濟基金會
- 諮詢專線:(02)23584097
- 諮詢信箱:tdrf@tdrf.org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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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